【人民网】王春晖:构建国际信息通信制度性话语权
发布时间: 2018-12-05 浏览次数: 31 文章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讯 近日,首届“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主题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目标”。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延川、中国铁塔公司副总裁兼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高步文、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等出席会议并发言。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邮电大学教授王春晖教授作了题为《构建国际信息通信制度性话语权》的主旨演讲。

  王春晖指出,“制度性话语权”是党中央确立的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国际战略。国际话语权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是一种新型的、间接发挥作用但更为持续性的话语权。他建议,应当在国家层面构建“国际信息通信(ICT)制度性话语权”体系

  国际信息通信(ICT)制度性话语权,是指我国在参与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和其他区域性国际信息通信组织的相关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及其影响力。

  王春晖认为,国际信息通信规则制定中,中国应当成为平等参与者乃至主导者。当前,我国在国际网络与信息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增大。提高我国在国际信息通信和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不但可以为我国的信息通信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又可以为世界信息通信的稳定增长提供重要的保障,其意义极其重大。

  结合参与国际电联《国际电信规则》审议的经历,王春晖指出,我国参与国际信息通信规则制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缺少国际信息通信法与国内信息通信法衔接处理的规范和机构。缺少了解、熟悉和掌握现有国际法话语体系、深刻理解国际信息通信法治一般原理和标准,特别是缺少具有全球信息通信发展新趋势洞察力的高层次人才。缺少一套融合了现代国际法方法论和观念,同时引入中国在国际信息通信法体系内的经验、地位、目标与诉求的国际信息通信法教材。

  王春晖认为,国际规则直接左右各国间的利益分配,且决定着一国在国际社会所能扮演的角色。虽然当前我国信息通信和互联网产业发展速度惊人,但优势更多体现在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容量方面,技术研发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体现在网络设施、技术、安全等方面。发达国家一直惯用标准和规则等手段,建立“护城河”,增强行业竞争力,近些年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方面多有布局。在此背景下,中国必须在更高层面上参与甚至领导相关国际规则制定,以防未来受制于人。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通信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法制网、360集团、世纪互联集团和中国云体系联盟联合承办,设立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网络平台责任与治理”“人工智能的伦理、法律与监管”“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等五个单元。

  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法、百度公司、阿里巴巴集团、重庆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华为公司、东方航空集团、世纪互联建团的专家学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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