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产业网】人大代表杨震:促进互联网+环境中分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7-03-03 浏览次数: 208 文章来源:

  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今年的两会议案对外披露,建议促进互联网+环境中分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杨震分析称,随着移动通信设备、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社交网络的日益成熟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分享内容已不再局限于虚拟资源,而是扩展到房子、车子、票子等消费实体。“分享经济”粉碎了原有的生产关系,动摇了传统行业的地位,一些来自传统行业的竞争对手,会以违法为由裹胁政府将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

  他指出,当前“分享经济”主要面临监管模式、信任查询、法律规范等三大障碍,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二是要放开政府采购门槛;三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四是要建立专门财税体系。

  以下是议案全文:

  “分享经济”也称之为点对点经济、协作经济、协同消费,是一个建立在人与物质资料分享基础上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是在互联网上兴起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随着移动通信设备、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社交网络的日益成熟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分享内容已不再局限于虚拟资源,而是扩展到房子、车子、票子等消费实体。以滴滴出行为例,分享出行行业的发展正在推动国内经济转型,目前滴滴出行平台已拥有3亿注册用户,近1500万注册司机,日完成订单量已经突破超过1400万,服务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巴士、试驾和企业级等多个垂直领域。“分享经济”粉碎了原有的生产关系,动摇了传统行业的地位,一些来自传统行业的竞争对手,会以违法为由裹胁政府将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据了解,当前“分享经济”主要面临的问题有:

  一是监管模式障碍。“分享经济”是全民参与的商业模式,政府的监管对象变得无限庞大,“分享经济”涉及信用、税收、保险、执照与认证,以及政府如何操作等各个方面问题,一些传统的监管模式可能已经不适应时代所需。

  二是信任查询障碍。目前我国还没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法院、交通行业、金融行业已经建立的信用数据主要掌握在各自部门,“分享经济”供需双方无从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分享经济”发展。

  三是法律规范障碍。当前,“分享经济”相关新型经济活动在应用于现有法律和规范时存在模糊边界,相关的保险、政策等没有涉及“分享经济”内容,如在Uber、滴滴出行等拼车模式中,如车主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主是否会被交管部门认作黑车等问题在相关法规政策也没涉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享经济”的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一是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利用已有的认证系统为“分享经济”服务进行认证;要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公司,作为第三方对分享平台及其客户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要将“分享经济”交易中的诚信者和欺诈者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目录,并对信用极差的个人或企业进行适当披露。

  二是要放开政府采购门槛。随着“分享经济”的成熟,建议政府更新政府采购架构,让拼车和短租房等分享经济平台率先进入政府采购体系,此外政府还需要研究其他各领域所需的资源是否可以用“分享经济”的资源进行代替,以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重点在“民商法”领域中与分享有关的法律条款中增加有针对性的法规内容;还要根据现行市场法律体系,对分享对象的资质进行审查、对网络点对点支付带来的征税问题和交易标的物的质量评价、“分享经济”中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以保护交易双方和政府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建立专门财税体系。税务管理部门要制定“分享经济”的纳税指导意见,指导“分享经济”使用者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额;建议政府优先受理人民团体或社区推动的分享设施建设申请,对于社区或企业共建的文化性、娱乐性的全民分享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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