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校园电信”屡踏“红线”
发布时间: 2016-12-06 浏览次数: 513 文章来源:

  “我以为是学校送的,直接激活就能用了,没想到激活还要200元钱呢。”北京一所高校的戴姓同学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里夹寄的中国移动电话卡去学校电信营业网点办理激活业务时被如此告知。

  和戴同学一样,在该校网点踌躇是否要办理入网的,还有数十位同学。他们拥有相同的标签:新生、录取通知书里收到电话卡、空欢喜一场。

  法治周末记者走访北京部分高校发现,在通知书中夹寄电话卡只是三大基础运营商校园电信营销的冰山一角。虚假宣传、捆绑销售、排他性竞争等,纷纷藏在校园电信业务市场里。

  1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内部发出《关于通报2016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典型违规案例的函》。函件列举了三大运营商24个各省市分公司在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违规的典型案例。

  而早在今年4月份,工信部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园电信业务经营行为中存在的排他性协议、套餐捆绑、本网异网差别对待等作出细化规定。

  “好尴尬,为什么明明有规定的约束,我们还是中招了?”戴同学表示不解。

  业内专家表示,法律法规是第三方调整,关键在于基础运营商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校园电信业务市场应由学生自己决定,学校和运营商都不应签订排他性协议。

  何为“校园电信”

  为了解当前校园市场存在的电信业务违规现象,法治周末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一些高校的学生,发现不少学生都“被办理”过各种各样经工信部“老生常约谈”的电信业务。

  上述戴同学就是其中一位。在他的录取通知书里,夹寄了一张中国移动电话卡和一份校园套餐资费介绍。这份“超值优惠套餐”面值200元,包含普通流量、闲时流量和通话分钟等,可以拨打一年。“当时觉得挺划算的。”戴同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但后续因在学校外面买了一部联通手机,只能使用联通卡,而且资费与通知书中的移动卡资费相差无几,他便将这张移动卡随手扔了。

  但他有一个疑问,既然资费都差不多,为什么会有校园电信业务之说?何谓“校园电信”?在他看来,校园电信就应该比普通电信资费更便宜、福利更多。

  法治周末记者致电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他认为“校园电信业务”指的是,针对九年义务教育以上高校内的电信用户开展的电信服务工作,其显著特征是具有潮汐性。高校每年9月份的开学季,大量新生涌入学校,使用电话卡,对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高校成为必争之地。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校园电信业务与普通电信业务无本质区别,只是在营销模式、营销地点等方面发生变化。

  以营销模式为例,一般学生尚未到校,运营商便已将电话卡寄给学生。在王春晖看来,校园电信一般采用集团式营销,通过学校招生办、学生处等组织,与运营商联合,对学生进行电信业务推送,“可以说是一种校园电信B2B2C模式”。

  此外,据王春晖介绍,部分运营商一般会设置一套专门针对学生的校园电信业务套餐,根据学生的具体使用情况,将套餐设置成流量多、通话分钟少,且价格也会因为三大运营商的竞争而降低。

  大蛋糕导致违规频现

  11月28日,工信部内部发出一份《关于通报2016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典型违规案例的函》,列举三大运营商24个各省市分公司在校园电信业务市场违规的典型案例。其中,中国移动省市(区)分公司7例;中国联通省市(区)分公司7例;中国电信省市(区)分公司10例。

  在今年秋季入学前,工信部就曾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规范秋季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竞争秩序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电话实名制,维护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竞争秩序。且今年4月份工信部的《意见》要求,电信企业不得将参与的校园网络建设、信息化合作项目与校园营销活动相捆绑,不得变相进行电信业务垄断。

  三令五申下为何令行不禁止?为何高校会成为电信业务违规的高发区?电信行业分析师曾韬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电信业务的板块构成,即新增业务和异网转移业务。

“新增业务量最大的地方就是高校,每年成千上万新生入学,学生个体对电信业务需求量激增,同时学校也会新增各种集体性业务需求,所以高校成为运营商必争之地。蛋糕越大,竞争越激烈,违规就会越多。”曾韬说道,“并且在异网业务转移过程中,学校的老用户可能在开学季的优惠套餐下,更换运营商,引发各个运营商间的矛盾。”

  违规重灾区

  统计工信部此次下发的函件,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通报的24个违规案例中,有11个属于“夹寄电话卡”、3个属于“排他性营销”、4个属于“虚假宣传”、2个属于“捆绑销售”。

  在走访过程中,法治周末记者同样发现,校园违规电信业务主要集中于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电话卡、排他性竞争、捆绑销售等方面。

  湖南一所高校向同学甚至有过“隔代同法”的经历。她在2009年大学入学时,收到过一张通知书里夹带的联通卡,含30元钱话费,但在入校前就已被她消费至欠费停机,开学后自然继续办理联通新卡。时隔5年,她的小侄子同样在大学录取通知书里收到了一张电话卡。

  “都以为是学校送的。在手机上插上那张卡就能使用了。”向同学说道,“现在想来很后怕,如果那张卡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理,那时候欠费了,是否现在还保留欠费记录或者累计滞纳金,是否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在王春晖看来,在通知书中夹寄电话卡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目前我国实行手机实名制,如果用户都没有来到该城市,运营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和学校达成不正当交易,将电话卡寄给学生,隐患很多”。

  他分析了这类寄给学生的电话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卡需学生进入高校后,凭身份证开通激活;另一类卡属于“活卡”,可直接使用,这给电信诈骗提供了黑色通道。

  “有些学生在通知书里甚至收到三张卡,移动、联通、电信,且都是活卡,但学生一般只用一张卡,剩下两张卡便被丢弃。有些不法分子掌握这类信息后,去学校收取那些被丢弃的活卡。这些活卡可能也是实名,但实名制的背后只是一种记名制,记了个名字却并非本人使用。在电信诈骗中使用这类活卡,非常容易诱骗受害者。”王春晖说道。

  胡钢则认为,夹寄某运营商电话卡的行为,一般源于学校与该运营商签订了排他性协议,只允许指定运营商进入高校。

  “极大限制了竞争,最后可能导致运营商服务质量差、费用高。对学生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以及获得相关服务的权利都造成损害。对校园电信市场乃至整个电信市场竞争秩序是毁灭性打击。”胡钢表示。

  胡钢对法治周末记者称,法律法规是第三方调整,监管部门需对违规行为严厉通报,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对于校园电信业务市场如何良性发展,王春晖和胡钢均表示,关键要看运营商的社会责任和自律意识,主动开放校园市场,选择哪家运营商应由学生自己决定,学校和运营商都不应签订排他性协议。

  “必要的利益隔离不可或缺。”胡钢说道。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文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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