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邮校长呼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举行学术研讨
发布时间: 2015-11-08 浏览次数: 61 文章来源:

    新华网南京11月8日电(庞雪汀)大数据时代,涉及到个人信息的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个人信息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这一问题亟待解决。今天,南京邮电大学召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学术研讨会,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等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就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呼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管理,让泄露或者出卖信息者收到法律的制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成为“两会”期间最受网民关注的提案与新闻热词。2015年7月6日,承接《国家安全法》的大格局,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助力我国互联网法治发展的重要力量。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

    “截止2015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了6.74亿,手机网民达到5.94亿,2014年中国移动网民数量首次超过PC网民,中国真正迈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全面进入到了信息社会。然而,信息社会必须要建立在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之上。”在今天的研讨会上,杨震再次阐述了他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看法。他认为,个人信息的良性使用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石,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更是国际政治经济谈判的筹码。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则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要支持利用信息数据,为大众服务,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当中,要维护好公众的个人权利,包括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相关的财产权,以及以个人安全为中心的人身权。

    近年来,国家对信息安全,公民的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视,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在研讨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为个人信息立法,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采集的目的,禁止超出目的范围的搜集;同时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只有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才会安全。

最新发布LATEST

 
  •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