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时报】电信改革最重要的是产权改革
发布时间: 2013-12-16 浏览次数: 95 文章来源: 宣传部

  闭幕不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央和各级政府将敦促简政放权,突破利益藩篱,以市场为源动力,驱动全面改革。对于一直冲在改革前线的泛IT产业来说,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本报将从电子信息制造业、互联网、软件、通信四个角度破题,诠释全会之后的IT产业变革。
  历经三次重大重组,电信业改革一路小跑前进。近期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市场为源动力,驱动全面改革。对此,《IT时报》记者专访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春晖教授,其对电信业的再次改革和前进,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了独到的专家观点。“中国基础电信业改革的最优选择是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制度,基础电信业一定要抓住这次改革的历史机遇,在构建混合所有制产权制度上有大作为。”
  三大运营商难以形成有效竞争
  “我国的前三次电信重组,都是国有企业的再重组,只打破了企业和厂商界面,但国有制产权的根本没有被击破。”王春晖表示,如果说三大运营商都是“国资委的孩子”,那么它们之间很难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一元化的产权结构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大运营商股权结构单一的现状,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容易在国有企业间形成恶性竞争。“国有企业间打得这么厉害,A把B打伤了,B把C打伤了,最终影响的还是国家利益。从国际电信业的产权结构看,国外电信企业已经意识到单一产权结构带来的弊端,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在内的五十多个国家的电信业,都已经引入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世界范围内的电信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法律保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此次三中全会深刻地阐明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模式,明确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举例来说,百度、腾讯就可以与中国移动交叉持股,只要保证公有制主导、控股地位,通过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交叉持股,达到不同产业链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就能最终融合为一体,是形成新型电信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实现‘多赢’。”
  从修宪层面开始,《宪法》第十二条的内容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王春晖建议,可以修改为“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社会主义的非公共财产,均神圣不可侵犯”,只有这样的表述才能“解决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同等法律地位问题”。
  另外,国务院曾在2008年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而目前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仍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首先必须解决的是民营产权进入基础电信业在法律上的清晰问题。”
  员工持股将激发潜力
  困扰三大运营商的另一个老大难问题是,没有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所有董事会成员都不是股东,不是出资人,在经营活动中如何把股东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很多贪污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王春晖说。
  “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和“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如果实行混合所有制,不同所有制主体进入同一个董事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减少政府干预,则有利于建设现在企业制度。”
  “设想一下,如果能让三大运营商员工持股,他们既是员工,又是股东,既拿工资,又拿分红,甚至可以选若干员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原来的员工变成了企业的主人,就算持股份额很小,但对于员工来说,也了不得了。”王春晖认为,将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捆绑在一块儿,必将极大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建“国家网络公司”
  “传统电信业的一大特点是网业一体,电信运营商既是网络提供商,也是服务提供商,这样的模式在特定时期是有好处的,能在安全、服务层面提供一定保障。”王春晖说,“但其带来的问题也很多,第一垄断,第二妨碍创新,第三重复建设,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实现网业分离。”“要把基础电信网络剥离出来,甚至广电网络,由国家专门组织一个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公司,例如就叫‘国家网络公司’,其本身具有垄断属性,但业务向全社会开放,由业务运营商支付公平的接入费,民营也可以申请,并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网业分离的好处是,既业务开放了,又实现了自由竞争;也避免了重复建设,体现了服务的专业性。对市场的影响是非常良性的。”王春晖说。

作者与来源:王昕  IT时报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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